10月26日傍晚时分,翁源公安交警大队接到事主叶先生报警称:其驾驶粤E**6NV号牌机动车在南浦沙坪小学路口与一部拉砖的拖拉机相撞,拖拉机司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发生在当天下午,已过去数小时,拖拉机司机已送往医院治疗。经向报警人叶先生询问事故情况,对方犹如机械性背诵一般,且在面对民警一些关键问题上回答支支吾吾,自相矛盾。
办案民警看出破绽后,当即告知作伪证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叶先生理直气壮,依旧坚持车辆是由自己驾驶。随后,民警利用智慧新交管系统发现当天并非叶先生驾驶该车辆,而是另有其人。且民警还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机构了解该机动车实际投保人,及向拖拉机司机询问当天事故发生时驾驶人信息,种种迹象都表明叶先生是“背锅”的,不是实际驾驶人。
铁证如山,叶先生不得不如实交代事故的真相。原来,事发时是黄某驾驶的粤E**6NV号牌机动车,因涉毒至今无法更换到期的驾驶证。在事故发生后,黄某察觉到事发现场无监控,随即叫好友叶先生顶替自己,希望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理赔,于是上演了一出“顶包案”的好戏。
目前,交警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对黄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对报警人叶先生作出了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