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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群众大意丢单车 始兴警方历时4小时迅速找回

时间:2020-10-30 11:31: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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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被盗案,从案发至找回历时4小时,“群众事情无小事,我们定当竭尽全力为人民!”民警道。10月27日,民警已将被盗自行车返还至失主手中。

  10月25日12时许,始兴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接何女士报警,称其上午停放在县城某超市门口的一辆山地自行车,刚刚发现找不到了,应该是被他人盗走,请公安机关处理。

  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何女士上午10时许到某超市门口,把自行车停好后便去购物了,一时大意忘记了上锁,待其买完东西准备回家,才发现自行车竟找不到了,希望公安机关能帮助找回。

  随后,值班民警通过调阅案发地周边街面监控,发现一男子骑着疑似何女士的自行车到九龄广场,便放到一辆银白色小汽车后尾箱,后驾车往韶关方向驶去。

  经民警反复核实确认,该男子确为盗窃嫌疑人,为及时找回被盗自行车,挽回群众损失,民警充分利用移动警务终端技术,结合“飓风2020”“净网2020”专项行动,调查发现嫌疑人高某此时正在仁化县周田镇,掌握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仁化县周田镇开展工作。

  10月25日16时许,民警与嫌疑人高某取得了联系,向嫌疑人表明身份,同时耐心地将其触犯的法律法规一一说明,嫌疑人高某最终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盗窃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是错误的,并表示立即将盗窃的自行车上交公安机关,随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经询问,10月25日上午高某到县城逛街,在某超市楼下发现该自行车很新且未上锁,于是突然冒出了贪小便宜的心态将车骑走并带回了家中。

  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男,仁化县周田镇人)已因盗窃被始兴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10月27日,办案民警将被盗自行车发还给了事主何女士,“我真的没想到那么快能帮我将自行车找回来,特别感谢你们!”何女士。“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平时出行时,一定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及财产安全,不要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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