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翁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宗涉烟非法经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1人,查获无证运输卷烟一批,涉案金额56万余元。
当天上午,根据群众举报,经侦大队会同翁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翁源县官渡镇106国道路边依法对一辆的车牌号为浙G7***0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在该车车厢内当场查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合计152万余支卷烟,现场抓获嫌疑人田某(男,河南省黄口镇人),涉案金额56万余元。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田某已被翁源公安依法执行刑事拘留处理,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