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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我感觉警察打我后脑勺了!”

时间:2020-10-20 10:34:2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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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交警拍了我的后脑勺,所以我一时激动就打了交警左脸颊一巴掌。”10月15日,始兴一男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还动手,目前因妨害公务罪被始兴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0月15日6时30分,始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徐警官按照县公安局的部署要求,在某幼儿园附近路面执勤,查处驾驶机动车不带头盔等违章现象。

  7时30分许,徐警官看到道路上有一中年男子驾驶1辆无牌照摩托车往红旗东路方向行驶,且未戴头盔,于是伸手示意对方靠边停车,该男子先是停下车质问民警执法行为,随后重新点火开车,朝着徐警官冲过去。徐警官立即连喊2次道:“请停车接受检查!”但对方显然不打算放弃冲卡。

  面对朝自己冲过来的摩托车,徐警官一个侧身闪开并顺势拉住了该男子的摩托车车尾箱,此时正是上学高峰期,志愿者正引导排队的孩子们过斑马线,徐警官担心会伤及孩子们,于是紧紧拽住男子的衣领,强行使其摩托车车头远离人群。

  随后,该男子便朝某幼儿园门口方向冲去。此时在幼儿园门口执勤的另1位民警杨警官也发现了异样,于是立即上前合力制止该男子逃跑,并让其立即熄火下车。

  不料,该男子仍不听劝阻,执意要走,徐警官随即拔掉该摩托车钥匙。男子见状便开始冲民警嚷嚷,并声称民警打了他,于是用右手朝着徐某的左脸扇了一巴掌,民警立即制止其进行下一步行为,随后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并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该男子赵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赵某称其未听从交警劝导,试图冲卡,但是由于交警拉住了其衣服将其逼停在路边,且在拉住衣服的时候,其感觉有人拍了其后脑勺,于是一时激动便打了交警左脸颊一巴掌。

  经派出所民警调阅现场视频,同时对现场目击者进行询问后,确认民警未拍其后脑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0月19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始兴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交警的职责,配合交警执法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若对于交警执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反映或者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切勿采取辱骂、阻碍执法等偏激方式,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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