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韶关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7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50批次养殖环节水产品的进行了例行监测,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