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104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此次项目库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省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规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培育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建设项目;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等6个类型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1.申报对象详见附件2-7具体要求。
2.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3.同一申报单位或同一地区往年有同类项目未完成验收的,不能申报。
4.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标准格式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5.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23年入库项目均应按照规范文本编制,开展预算评审,不同类型项目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login(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申报端口为: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项目入库申报端口),具体账号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23:59,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9日23:59。
各申报单位统一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填写《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8)。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确认资料完整性。
2.书面材料报送。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单位须于2022年11月7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与审计科(地址:韶关市良村公路6号104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敏,8897524),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以送达市农业农村局时间为准)。
对口业务科室须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初审结果报财务与审计科,财务与审计科汇总本市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书面材料包括:申报函(有多个申报项目的,由县级农业农村局汇总统一出具);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8);项目申报书(设计达到实施方案深度,未能按要求深化、细化相关内容的,在评审中扣减分值,内容及格式要求见申报指南);其他佐证附件材料。
三、联系人及电话
(一)省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种植业管理科,刘志强,8888575。
(二)省级粮食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刘建雄,8887361;种植业管理科,刘志强,8888575;扶贫开发指导科,彭思东,8919976.
(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种植业管理科,刘志强,8888575。
(四)规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杨国文,8636001。
(五)培育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建设项目: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杨国文,8636001。
(六)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杨国文,8636001。
附件:1.关于印发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计〔2022〕104号)
2.省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3.省级粮食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4.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5.规模化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6.培育重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建设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7.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8.2023年粮食安全生产保障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附件1-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