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积极参与申报。请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2年12月20日前确认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名单,将《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申请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局畜牧与饲料科。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积极参与申报。请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2年12月20日前确认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名单,将《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挂牌申请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局畜牧与饲料科。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