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韶法治办〔2021〕36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市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韶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韶法治委〔2021〕3号)部署和要求,我局以切实转变部门职能、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公正文明执法为抓手,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和巩固党组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建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制,为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案卷制作水平稳步提升,通过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农业农村普法取得成效,“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中,我局获得“优秀”等次。乡村治理有序有效,仁化县董塘镇新龙村、翁源县龙仙镇桂竹村、乐昌市九峰镇茶料村被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韶关市仁化县-以“民情夜访”推动乡村有效治理,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二、主要工作及其成效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是抓好学习宣传。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建专题日活动、“双周讲坛”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契机,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宣贯力度,坚持党组集体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自觉学,提高以领导干部为核心的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推动贯彻落实。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韶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印发《2021年韶关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健全落实《韶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机制措施以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细则,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配强法律审核人员、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落实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党组对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党组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组议程,推动党组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传达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中央、省和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形成党组集体谋划、集体部署、集体抓落实的闭环机制。二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实《韶关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规则》《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做守规则讲规则的表率,领导党组和班子依法、科学和民主作出决策,以制度和规则助力党组强化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加强法治建设总体布局。梳理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实际,提前谋划全市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
(三)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加强年度述法工作宣传,提高领导干部主观能动性。协调法规、人事、执法等科室,统一编制述职述廉述法模板,增强述法完整性和针对性。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党组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聘请专门法律顾问。关心和关爱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注重单位公职律师的申请、培养和运用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完成平时学法、宪法和民法典专题考试等各项年度学法用法任务,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历史遗留纠纷调处等事项都亲自审批、亲自过问和亲自抓落实。三是及时报送年度报告。按时按质报送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含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推动述法制度化、常态化。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改革落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体系,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运用,为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三少一快”夯实基础。二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调整优化部门权责清单,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部门、行业保护主义监管,重点对市场流通领域清理违反不正当竞争的政策规定。健全农业链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政策落实。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构建普法格局。编制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目标任务、普法内容和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全市“三农”系统普法宣传骨干作用,构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统一高效的普法格局。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将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融入各普法环节,组织编写宪法、民法典通俗读物,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涉农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常态化宣传并做好阐释工作。三是突出涉农领域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南方农村报、韶关发布和部门网站等主流媒体刊登普法信息,充分利用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农机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承包地纠纷调解仲裁法、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涉农法律法规,重点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保障涉农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出动普法人员10000余人次,举办涉农普法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派发普法宣传资料20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
(六)稳步推进乡村治理。一是巩固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开庭仲裁、案卷制作和整理档案工作,巩固提升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2021年,全市共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82件,其中调处纠纷数181件,调处纠纷率达99.45%。二是夯实乡村法治能力建设。积极牵头履行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统筹推进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建立,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推动乡村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继续做好帮扶领域资金公告公示。三是开展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经县级推荐和市级初审,推荐了浈江区花坪镇花坪村等37个村作为2021年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对我市54个2020年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包含4个示范镇,50个示范村)开展了不低于10%的实地抽查。
(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编制程序出台了《韶关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11件。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研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并根据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局内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指引。指导《韶关市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跟踪倒查等程序。三是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日常检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和能力。召开全市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共组织16名学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办理执法证14件,注销执法证4件。四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审核各类协议、合同共46份、参与处理纠纷9场次、审核文件100多份、参与重大事项研讨20场次。五是自觉办理建议提案并主动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六是全面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1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299条。七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包案制度,积极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行动,今年共接到来信、来访、来电诉求件6件,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转办件7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54件,所有信访件均按要求答复。
三、存在问题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向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良好局面迈进,受制度机制建设滞后、队伍力量偏弱、经费保障不足等因素影响,全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保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依然存在。2022年是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实施规划的全面实施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2022年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坚持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草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和“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方案,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二)加快健全职能转变体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行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健全动态清理、指导监督机制,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宣贯力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资料归档水平,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全市农业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教育,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突出宅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承包地、野外用火等日常执法,整治涉农领域违法乱象。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的办理程序,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全市农村承包地仲裁体系建设,依法维护承包农户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农经秩序。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推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扎实有效做好访诉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
(九)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深入推动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制度化、长效化。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