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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时间:2021-03-01 09:51:0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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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59项,已全部纳入《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共收到行政许可的申请262件,受理262件,其中受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16件,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农药)1件,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新申请)2件,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续展)9件,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审核、审批4件,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审批215件,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核发7件,饲料添加剂(不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3件,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1件,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2件,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种畜扩繁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2件,均已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100%。

  (二)依法实施情况。一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依照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三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方便群众办事。

  (三)公开公示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务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 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二是做好新申请新审批行政许可公示情况。对标对表行政许可公示要求,对于新审批的行政许可在审批之日起7日内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双公示平台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查询了解,保障群众知情权。三是公开投诉渠道,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局门户网站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扎实做好省农业农村厅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强化与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明确省委托行政许可办理要求,确保省委托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二是做好行政许可下放工作,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服务宗旨,对行政许可审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对于可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下放至各县(市、区),深化便民利民。2020年度共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2项。三是全面做好市级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要求各有关科室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不得发生擅自变更条件、无故不受理、超范围审批等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2020年度,我局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稳步推进,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同时严格按照《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明确行政许可事项范围,杜绝“在目录外”实施审批现象。2020年度,未收到投诉举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低。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全部局审批事项均可进行网办,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单位)大多数为农户、农业企业,习惯采用现场办理,极少数通过网办申办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政务服务事项系统未完成整合目前行政许可办理均已全部整合至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但未与其他系统进行整合,数据未完成合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抓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全面抓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强化与省农业农村厅沟通,增强省委托事项承接能力,确保省委托事项“接的住、办的好”。持续抓好市本级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按时限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同步抓好市本级行政许可下放工作,对行政许可实施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对可下放的行政许可下放至各县(市、区),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强化自身业务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业务科室的行政许可办理审批工作交流、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避免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同步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便于群众进行监督。

  附件:韶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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