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59项,已全部纳入《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共收到行政许可的申请262件,受理262件,其中受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检疫审批16件,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农药)1件,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新申请)2件,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续展)9件,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审核、审批4件,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核、审批215件,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核发7件,饲料添加剂(不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3件,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1件,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2件,原种、祖代种禽场和原种畜场、种畜扩繁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2件,均已按时办结,按时办结率100%。
(二)依法实施情况。一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依照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按照规定时限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三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方便群众办事。
(三)公开公示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政务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 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二是做好新申请新审批行政许可公示情况。对标对表行政许可公示要求,对于新审批的行政许可在审批之日起7日内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双公示平台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查询了解,保障群众知情权。三是公开投诉渠道,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局门户网站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扎实做好省农业农村厅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强化与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明确省委托行政许可办理要求,确保省委托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二是做好行政许可下放工作,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服务宗旨,对行政许可审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对于可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下放至各县(市、区),深化便民利民。2020年度共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2项。三是全面做好市级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要求各有关科室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不得发生擅自变更条件、无故不受理、超范围审批等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2020年度,我局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稳步推进,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同时严格按照《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明确行政许可事项范围,杜绝“在目录外”实施审批现象。2020年度,未收到投诉举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低。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全部局审批事项均可进行网办,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单位)大多数为农户、农业企业,习惯采用现场办理,极少数通过网办申办行政许可事项。
二是政务服务事项系统未完成整合。目前行政许可办理均已全部整合至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但未与其他系统进行整合,数据未完成合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抓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全面抓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强化与省农业农村厅沟通,增强省委托事项承接能力,确保省委托事项“接的住、办的好”。持续抓好市本级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按时限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同步抓好市本级行政许可下放工作,对行政许可实施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对可下放的行政许可下放至各县(市、区),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强化自身业务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业务科室的行政许可办理审批工作交流、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避免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同步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便于群众进行监督。
附件:韶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