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韶法治办〔2021〕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收官之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韶发〔2016〕11号)、《关于印发<韶关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韶法治委〔2020〕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切实转变部门职能、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公正文明执法为抓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部门建设,加快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建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制,农业生产稳步增产增效、农村社会井然有序,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为我市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
二、工作亮点
(一)法治手段助力脱贫攻坚有成效。结合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扶贫责任,将依法行政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度融合,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的扶贫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培育不断强化,助力建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制,为推动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脱贫攻坚成绩全省前列,全市278个省定贫困村和33008户84454名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出列标准,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在2016年、2018和2019年均名列全省第一。
(二)“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有成绩。我局作为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8个参评单位之一。精心统筹协调,积极发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收集2016年以来的普法宣传教育资料,认真总结各项普法成效,充分展示农业农村普法风采。经过接受社会评议、评议团实地检查和现场评议三个阶段,我局在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活动获得“优秀”等次。
(三)规范性文件编制水平有提升。2020年,制定《韶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韶关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韶关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方案》《韶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规范性文件共4件,为历年最高。涉及3个科室,彰显全局规范性文件编制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轨道。其中,我局承担宅基地管理职能后,迅速进行立法,填补了我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则的空白。
三、主要工作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建专题日活动、“双周讲坛”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契机,加强《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宣贯力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及我市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以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细则,切实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按时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和服务,配强法律审核人员、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落实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出台并实施《韶关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规则》《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做守规则讲规则的表率,领导党组和班子依法、科学和民主作出决策,坚决杜绝“一言堂”,以制度和规则助力党组强化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突出弘扬宪法和民法典精神。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和参加宪法专题考试,开展宪法下乡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通过制定实施民法典责任清单、订购并派发民法典读本、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印制并派发民法典现场小册子和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措并举弘扬民法典精神。据统计,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出动普法人员2000余人次,派发普法宣传资料20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的部署和要求,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改革落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体系,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运用,为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三少一快”夯实基础。
(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指引,将《韶关市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兰花产业全域发展的实施意见》分别列入2020年市政府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跟踪倒查等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衔接联动机制,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七)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日常检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和能力。召开全市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查工作机制、“双随机”机制和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行政执法主体适格。2020年共组织21名人员报名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办理执法证9件和注销4件执法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2020年共立案3宗。全力以赴做好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八)巩固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总结2019年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深入剖析扣分原因,要求明确责任人、路线图和时间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开庭仲裁、案卷制作和整理档案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列入2020年预备项目,确保经费保障。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契机,大力宣传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律法规。目前,各县(市、区)已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积极开展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九)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南方农村报、广东普法网、韶关发布和部门网站等主流媒体刊登普法信息,并结合党员先锋志愿者、活禽疫情检测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工作,扎实做好“线下”法治宣传,在法治轨道上抓好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宣传。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举办《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承包地纠纷调解仲裁法、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保障涉农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合法权益,维护农业生产秩序。据统计,2020年全市共出动普法人员10000余人次,举办涉农普法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派发普法宣传资料20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
(十)夯实乡村法治能力建设。积极履行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职责,统筹推行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建立,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推动乡村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支部工作条例及党务公开条例,深入推动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继续做好扶贫领域资金公告公示。开展文明村镇达标创建和韶关市文明村创建标准,发挥示范引领效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和谐稳定。
(十一)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2016年以来,我局已连续5年聘请部门法律顾问。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正式聘任部门公职律师2名。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处理诉讼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一年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审核各类协议、合同共33份、参与处理纠纷12次、审核文件100多份、参与重大事项研讨20场次。
(十二)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从严执行期限、保障申请人基本权利等程序规定,3月18日对阮国宇不服南雄市农业农村局的政务短信答复案依法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韶农行复〔2020〕1号),现已结案并装订成册完成案卷卷宗归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十三)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两法衔接”联席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规程学习,提升平台录入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今年共录入3件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性和录入率均圆满完成录入任务。认真开展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自查,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
(十四)其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一是自觉办理建议提案并主动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2020,顺利完成办理任务。二是全面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历史遗案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
四、存在问题及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向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良好局面迈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步伐加快。但是,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依法行政氛围仍不够浓厚、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保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依然存在。2021年是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切实转变部门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梳理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研究、论证,坚决防止“违法立法”情况发生。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探索符合我省省情的乡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加快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加强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指导全市农业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全市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全面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的办理程序。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推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扎实有效做好访诉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
(八)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深入推动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制度化、长效化。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