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1〕25号)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官方兽医资格确认条件的函》(农办医函〔2015〕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25人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及2人的官方兽医资格取消予以公示。
一、通过行政确认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确认或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邮件的形式,向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2020年8月13日起到8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五、公示联系方式: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6号,邮编:512000,电话:0751-8615009,传真:0751-8615020,电子邮箱:a8615020@163.com。
附件:2020年韶关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拟确认和取消人员名单(第一批).xls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