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6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并进行审核。请各县(市、区)于8月17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农民合作社名单、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至联系邮箱。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630号).pdf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陈韶明,联系电话:0751-8887361,电子邮箱:sgjjz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