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韶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第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20〕63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粤农农规〔2020〕4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购买韶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编制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十四五”时期是国家巩固提升全面小康水平,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关键期。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为强化规划引领,促进全市形成上下衔接的“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当前及今后五年全市的农田建设工作,我市将启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的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现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区域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总结分析韶关市“十二五”以来农田建设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
2.结合韶关市“两区”划定和建设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对接国家、省级农田建设规划任务,提出2019-2025年韶关市农田建设总体目标、区域布局等,合理安排上级分配给韶关市的农田建设规划任务。
3.根据国家、省级农田建设规划重点,确定2019-2025年韶关市农田建设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
4.衔接韶关市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水利、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主体要求
1.申请主体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信用,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申请主体需具有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 申请主体须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情况,并承诺安排技术人员按时完成本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报价表、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书等资料1份。
(二)工作要求
1.规划编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衔接本地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水利、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自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起,受托方应在60日内(2020年8月底前)提交本规划初稿;委托方提出修改意见后,受托方应在20日内(2020年9月底前)完成本规划定稿。
3.课题研究成果的版权和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同意,受托方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4.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参加本规划编制的相关调研、阶段性研究和协调会。
5.其它要求以合同协商为准。
四、申请截止日期
2020年6月24日(以寄达或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8万元,包含有关调研费用,以及课题完成后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的费用。
六、申请人申报及选定方式
申请人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表、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书、工作方案、业绩等),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6月24日前寄送到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6号三楼农田建设管理科。我单位收到相关资料后将组织对申请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申请人综合实力、业绩、工作方案、报价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磊磊 ,联系电话:0751-8899823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街道新华南路46号三楼
邮编:512026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