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民政局 > 业务工作

改革攻坚规范治理之慈善事业发展篇

时间:2022-11-23 17:14:00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助力实现共同富裕,韶关市根据“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有关要求,完善招善引爱工作机制, 依法规范慈善事业发展推进新时代韶关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善美韶关”。

  一是开展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开展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制定《韶关市 2022 年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对辖区慈善财产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组织本辖区慈善组织填写《规范慈善财产投资活动专项行动自查自纠表》,对照有关政策法规填写自查结果、自查整改情况等内容,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全市19家慈善组织已100%进行了自查自纠,并上交了自查自纠表和相关情况说明。韶关市民政局将于11月对部分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为期20天的抽查审计工作(包含四家慈善组织),并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全面复查,对没有完成整改的督促限期完成,推动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保值增值投资活动,促进我市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将招善引爱工作纳入韶关市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市民政局切实履行牵头职能,制定和印发了工作方案,将31个单位纳入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凝聚工作合力。市红十字会印发《韶关市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实施制度》《韶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补助标准实施(暂行)办法》,健全慈善事业保障机制。加强荣誉表彰,对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予以表彰,引领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和组织参与招善引爱。

  三是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市民政局印发《韶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工作台账。向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发布《韶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社会团体自查自纠工作,已梳理社会团体869家,存在不规范的社会组织4家,已限期整改。

  四是招善引爱工作成效明显。2022年,全市共筹集慈善资金1.1亿万元,筹集物资折款3221万元,在乡村振兴、扶老助残、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灾后重建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在我市发起“腾爱兴村帮镇”韶关项目,计划三年投入5000万元,开展“防跌关爱”“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等新型项目;韶关慈善总会接收“抗洪救灾”捐款1386.32万元,接收物资折价103.64万元,已经全部根据捐赠者意愿完成拨付,其中对我市206户上半年因灾全倒户、687户水浸困难户、77户集中(分散)安置户进行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