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既是新发展阶段托底社会困难群体、满足困难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兜底性制度,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乐昌市委、市政府都会将社会救助领域相关事项列入十件民生实事之中,并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2022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系乐昌市政府提出要完成的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并由乐昌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完成。
2022年6月6日,乐昌市民政局顺利完成年度民生实事“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工作任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31元、300元提高到653元、315元。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1227元提高到1949元和1313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8元、252元。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低保、特困等各类救助资金7811.46万元,在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的当下,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乐昌市民政局将在四个方面持续加力。
一是在低保专项治理上持续加力。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认真开展三严查行动,即:严肃查处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不予备案人员;严肃查处投诉举报涉及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相关线索;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并建立查处台帐和规范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台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措施、立行立改,实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的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精准确定了施保对象,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大局。
二是在动态管理上持续加力。强化信息联动,横向强化行业部门间的息信共享,加强救助信息比对,有效遏制重复救助和死亡人员继续享受救助现象,还将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主动纳入救助兜底保障;纵向向上级民政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争取上级民政的支持,向下对各镇(街、办)经办工作人员加强了日常动态管理的业务指导和主动发现的履职督导,并及时将掌握的比对信息向基层反馈,主动跟进处置情况。
三是在救助队伍作风整治上持续加力。首先是持续开展整治救助政策不落实行动,并协调市纪委大力支持,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政策不落实或不及时、不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剖析研判、不整改或整改动作迟缓、作风飘浮、敷衍了事的窗口和个人,一经核实,予以严肃处理,确保救助窗口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其次是持续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坚决纠正敷衍塞责、拖延刁难现象;最后是持续治理救助数据不全不准不细现象,以整治社会救助信息共享不畅为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社会救助领域补贴发放信息数据、个人信息数据、机构信息数据和其他信息数据的核查和整改工作,加强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查询、发放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力度,强化预警,规范申请、审核、确认流程的时效,有效避免重复救助,努力纠正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保障不到位状况。
四是在规范管理上持续加力。乐昌市民政局在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业务审核和舆情处置中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秉持公心、履职尽责,积极督促各社会救助经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切实履行社会救助主动发现职责,协助有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交救助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申请救助中不符合救助条件及不再符合救助条件而清退出救助的对象,切实做到书面告知到位,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同时,还强化各镇(街、办)和村(居)委会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及举报投诉电话的长期公示工作,规范了救助对象信息公示公开内容、方式和范围,不公开与社会救助无关的信息,并主动公开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乐昌市民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