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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关于韶关城市金融学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时间:2022-03-16 08:54:28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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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城市金融学会2014年度至2018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我局已于2021年12月22日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由我局收缴韶关城市金融学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由于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方式与该学会取得联系,我局无法收缴该学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现公告韶关城市金融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200MJL100340L)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韶关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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