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7月10日发布了《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购买韶关市民政局办公大楼玻璃幕墙维护服务的公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相关规定,因符合我局招标需求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失败。
韶关市民政局
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先生,873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