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韶关市石油化学工业行业协会、韶关市煤炭行业协会等2家社会团体自2014年度起,超过5年未参加年度检查,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以上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留档电话无法与你会联系,本机关采用邮政挂号信向登记地址投递《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仍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你会有权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会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
联系部门及电话:韶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0751-8338978
韶关市民政局
2020年8月3日
附件: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