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滨江花园建筑住宅小区命名的批复》(韶民发〔2018〕490号),现将市辖武江区1个建筑物命名、更名情况公告如下:
同意韶关市公安局南侧地块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滨江花园 ”(韶民发〔2018〕490号)。四至为:四至为:东临梅关路,南临韶州大道,西临乐临路,北临大延路。
韶关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