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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韶关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时间:2022-06-10 15:17:34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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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普法办《韶关市 2022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韶普办〔2022〕1 号)要求,统筹推进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引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民政服务机构、深入民政服务对象、深入群众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深入人心。

  2.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通过多种形式,运用“两微一端”宣传平台,发挥民政领域法治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4.加强宪法学习。以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宪法学习宣传列入单位中心组必学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深化“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宣誓、主题宣讲等形式,送宪法进机关、单位、企业、乡村、社区、网络,切实增强全体民政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对象宪法观念。

  5.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积极参加“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学习宣活动,大力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民政的法律条文,准确把握民法典赋予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加大民政系统特别是基层民政干部学习培训力度,让民法典的规定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6.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7.深入学习民政法律法规。把《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民政业务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在学雷锋纪念日、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民政法律法规等宣传,加强民政民生政策宣传力度。

  8.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总体国家安全观、惩治和预防犯罪、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等专题,积极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活动。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宣传。

  三、坚持开展分众式普法,逐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9.继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活动。继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活动(韶司在线),参考率和优秀率需达到100%。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开展的法治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实现国家工作人员线上、线下学法活动的常态化。

  10.强化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老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普法宣传,针对不同需求和特点,通过“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等方式,组织专业法律人才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1.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普法力度。发挥登记机关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社会组织普法活动的宣传,增强社会组织法治观念,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健康发展,为韶关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四、坚持普治并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2.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夯实社会治理基础,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巩固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认真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村居干部培训,增强村居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村居干部利用法律解决问题、调解纠纷的能力;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为抓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促进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联动有效的大普法格局

  13.健全完善领导机制体制。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将普法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每年举办2期法治专题培训。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机制。

  14.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细化普法内容和工作措施,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推动在立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全程普法、以案释法,提升民政普法工作质效。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

  15.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围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聚焦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重大任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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