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3日
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推进“六化”建设、打造“六新”韶关的工作部署,以持续提升民政干部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完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民政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明显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文化建设全面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开展法治建设情况相关研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和推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丰富民政普法内容,以干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性。
坚持服务中心工作。围绕推进“六化”建设、打造“六新”韶关工作部署,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
坚持系统协同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事业各个领域,渗透到法治民政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在为民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普法“大家唱”格局。
二、重点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采取集中研讨、组织宣讲、举行讲座、知识竞赛、参观展览等形式,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民政系统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通过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民政服务机构”“宪法进社会组织”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民政系统普法重点,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法定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积极作用,结合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全面学习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法治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家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民政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规定,持续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围绕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与服务保障,大力宣传民政系统惠民利民、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好政策。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系统各部门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考核党员、干部时的参考依据,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全面提升民政领域法治素养
(一)健全普法体制机制。强化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各项重大普法任务落实。健全并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相关会议会前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法用法监督考核。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机关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坚持将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城乡社区工作者相关法治培训,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指导和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协助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和机制运行。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及时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办理丧事活动,推动殡葬业依法健康发展。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法治培训,提高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增强法治观念。根据民政服务对象特点,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
(三)推动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要求,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通过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慈善捐赠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大力宣传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尊法守信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开展违法失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把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等要求纳入民政系统相关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评选条件,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创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依托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村(社区)服务设施场所,因地制宜构筑法治文化阵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方便群众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依托民政网络平台,借助优秀自媒体力量,制作和传播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宣传地名文化等有民政特色的作品和节目,讲好民政法治文化故事。紧抓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政法治文化宣传,提升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全民知晓度。
四、将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把普法融入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加强权威媒体和新媒体解读,视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法规规章和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价值等,增强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同。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执法办案程序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过程成为普法公开课。
(二)在依法治理中开展普法。推动将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各项示范创建活动。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依法开展自治实践,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尊法守法意识。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秩序。
(三)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在普法和法治文化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特点等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鼓励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畅通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普法途径,配合有关部门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增强社会普法力量。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配合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四)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分析民政服务对象法治需求,精准有效强化普法供给。利用好两微一端普法资源;鼓励开展普法短视频征集活动,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借助“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优势,加大民政普法信息推送力度。利用“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民政全媒体传播体系,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增强普法效果。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将“八五”普法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市民政局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八五”普法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按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挖掘本单位、各业务领域的普法亮点和特色,共同推进我市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强上下交流互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加强队伍建设。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调动各地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深化法治宣传联络员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相关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