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法治建设落实到民政工作各个环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学习。将依法治国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和系列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的方式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二是学习宣传民法典。在局机关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从民法典的诞生情况、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亮点与特点、民法典的普法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并邀请市普法讲师团成员王少敬律师到局机关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深化大家对民法典的认识。同时,依托宣传栏、LED屏等平台,切实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引导,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形成了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齐开展、共落实。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根据《韶关市2020 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我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每年主动向上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强化部署和检查指导。党组书记、局长邢丽同志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听取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民政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公示、听证等有关制度,加强决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根据需要充分征求相关方的意见。凡属重大事项、重点工程、人事任命、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各项行政工作,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重大决策所涉及法律方面问题,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2020年,我局暂未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待上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时,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组织对与民法典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上报清理结果。四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韶关市政府门户网、韶关日报、韶关电视台等平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确保公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我局共在各类平台主动发动信息200余条,包括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多方面的内容。五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因此无出庭应诉情况。局主要负责人平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参加庭审旁听等方式,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一门式一网式”行政审批模式改革,深入推进“马上办”改革,压缩审批时间,简化规范办事程序,印制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真正做到让社会组织和群众“只跑一次”。全面上线“粤省事”民政专区,细化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了群众、企业办事“少填、少报、少带、少走、快办”,努力为韶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二是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及法律法规修订变动的情况,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全面重新梳理,并由市政数局统一发布,未自行新设行政许可事项,也未自行设定行政许可前置审批条件。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检查事项目录等进行更新完善。2020 年,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了11 家社会组织,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0年组织1名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为其申请行政执法证,目前全局共有24人持有行政执法证。同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切实做好主体和程序合法,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期限开展工作。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社会组织领域,继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联合市委宣传部现场处置了1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对长期不参加年检年报工作的2家社会组织和2家民办非企业拟进行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目前正在按流程进行。在社会福利方面,组织开展了全市低保(两项补贴)专项治理检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和经营性公墓检查等工作,全市救助水平、养老服务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狠抓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我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20年,我局工作人员全部完成了年度普法学习任务,民法典和宪法专题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二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及时制定《韶关市民政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9.5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点和救助机构开放日等专题活动,编印和制作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挂图、折页等免费赠送给群众阅读了解。同时,在互联网、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2020年,我局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我市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未设置法制机构,也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难以及时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执法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法治建设工作,极大地制约了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法制宣传载体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化,研究开展有特色、效果好的法治宣传活动有待加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
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确定的法治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工作进展,推动全市民政法治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和“马上办”相关工作,完善民政政务服务建设。
(二)加强立法创制工作。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现代民政目标,加强政策创制,提升老百姓幸福感。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继续推动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制定、清理、报备管理工作。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和落实,做好法治培训常态化,做好领导学法计划和落实。做好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民政业务工作在促进全民守法中的作用。
(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探索推进民政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制度建设,完善民政法制监督,促进从审批管理到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转变,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案卷规范化水平。
(五)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沟通和协调,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六)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完善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继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防范工作风险。将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目标,加强内部协调沟通,注重日常资料积累,做好每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韶关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