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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韶关市民政工作要点

时间:2020-03-19 15:42:3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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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快推进构建“五大工作体系”,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大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进一步抓好学习,进一步深刻领悟,进一步联系实际,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建立完善民政领域各项制度,加快推进韶关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会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推进韶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稳定解决吃穿“两不愁”问题。参照省标准,出台和落实我市2020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困解困,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着力防范脱贫群众返贫。

  5.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特困供养人员监护和照护制度,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做好困难群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用好的绩效评价结果,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6.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流浪乞人员救助工作部署,本年度出台我市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大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寻亲送返和落户安置的力度,尽快落实已落户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等政策,开展“冬季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做好家暴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加强救助管理业务的培训。建设韶关市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中心,更好地服务我市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

  三、加快养老服务发展

  7.强化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修订《韶关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支持和推动社会力量兴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制定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项目清单,进一步完善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居家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制定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秩序,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待《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编制《韶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事业发展。

  8.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做好长者饭堂试点工作,提升我市现有的14个风采长者饭堂配餐点服务,在浈江区、武江区各新建3个风采长者饭堂配餐点,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新建1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幸福计划”项目示范点,为农村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娱乐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定韶关市关爱农村老年人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使农村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和更好关爱服务。

  9.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确保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组织参加省级相关养老机构培训,联合省社会福利中心开办一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市本级开设一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好“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工作,提升我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10.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和建立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督促、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进而逐步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确保2020年前两项工作顺利实施。

  11.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初步搭建市一级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智慧养老),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四、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13.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排查,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底数,并全面建立困境儿童档案,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系统数据动态化管理。召开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做好与低保救助、残疾人福利等政策衔接。

  14.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持续开展“善美韶城 筑梦成长”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系列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专项行动,依法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政府监护兜底责任和社会监护补充责任及各部门相关职责,确保区域内监护困境儿童得到有效救助保护,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升级转型,进一步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救助关爱保护体系。落实村(居)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联合残联、教育、卫健、医保、妇联等部门对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全面摸底排查,并落实社会救助和关爱服务措施,切实维护困境女童的合法权益。

  15.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将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20元和1110元,并严格落实保障。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机构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等制度,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风险防控和专业服务水平提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各县(市、区)重点购买走访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开展收养评估,规范收养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国内收养登记时,科学评估收养家庭抚养教育能力,并及时将相关收养信息录入系统。

  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6.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筹备好2021年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提前谋划、提前部署,重视培养村(居)委会干部特别是妇女干部后备人选,开展新一轮“问题村”排查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制定出台《韶关市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紧密开展各县(市、区)的乡镇试点工作,培育并确认一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

  17.深化村(居)民自治工作。全面推进村规民约修订,确保2020年底全省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成率达到100%。全面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加大创新力度,根据各地实际打造不同特色,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建设着重向村民议事厅倾斜。到2020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2个以上的亮点工程。按时间节点完成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及相关工作,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和风险防范。

  18.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推进村民小组“五有”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积极推进“红色村”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做好试点建设和亮点工程。明确福彩公益金资助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范围,明确使用重点,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

  19.持续抓好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持续开展“三类人员”清理,加大对涉黑涉恶村(居)的整治,坚持打建结合,依法依规完成村(居)委会成员缺额补选,为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创造有利条件。持续深入开展村(居)“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常态化长效化专项治理。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社区印章的使用范围,厘清村(居)职责任务,规范办事流程。

  六、强化社会组织服务监管

  20.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召开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完成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推动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21.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推进社会组织信用综合监管,加强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继续清理“僵尸”组织。推进“年检改年报”工作。加强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加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探索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和部门联络员制度,形成社会组织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22.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大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孵化培育,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发挥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继续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抓好“头雁”工程,继续加强对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性党规培训教育。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党员、流动党员信息登记,摸清底数,推动党建质量提升。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23.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宣传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做好区划调整的后续宣传和经验总结工作。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24.规范地名管理。严格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程序,加强地名执法监督,继续完善区划地名信息更新,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及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5.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开展并完成韶河线联合检查,指导各地开展市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及时做好风险防范与化解。

  26.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编制完成《韶关市地名图》、《韶关市地名词典》、《韶关市地名志》等书籍。

  八、强化残疾人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

  27.深化殡葬改革。制定《韶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全面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举办第19次骨灰树葬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绿色安葬理念,推动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制定《韶关市民政局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清明节等重要节点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配合省民政厅落实“互联网+殡葬服务”,完成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乳源县殡仪馆申报省二级殡仪馆等级认定,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

  28.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配合省民政厅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行动,提升婚姻登记便利化、智能化水平。贯彻落实《关于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领域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举办“七夕”主题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

  29.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35元、175元,并严格按照标准发放。督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非重度智力、精神类残疾人纳入重度护理补贴范围工作并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发放补贴资金。为残疾人开设专用账户,由银行直接发放到残疾人专用账户的方式,给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督促各县(市、区)全面实现通过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录入方式进行审批。督促各地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九、推进公益慈善、社工和志愿发展

  30.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做好“中华慈善奖”评选的推荐工作。组织我市慈善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弘扬慈善文化,加强慈善宣传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做好慈善助医、助学、助困等慈善项目。配合市扶贫办做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慈善资金捐赠,配合做好捐款捐物的保障工作。

  31.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示范项目建设,依托全市10个县(市、区)的34个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进一步深化社会工作实践。每个站点建立起以志愿服务组织带动志愿服务发展,打造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样板,进一步夯实基础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壮大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继续联合市委组织部,组织动员全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2020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增加我市社工人才数量,提升社工人才素质。继续做好现有社工人才的教育培训和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省、市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满足社会各界对高素质社工人才需求。

  32.培育和支持社工机构发展。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让社工机构加入到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由社会工作机构运营管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和方式方法,为城市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由社工机构利用长者饭堂信息管理平台,为就餐对象提供精准的订餐服务,为行走不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送餐,为就餐对象建立档案,进行饮食与健康管理。

  33.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保障彩票销售安全运行。推进福彩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市场开发,拓展宣传渠道,加大投注站扶持力度,规范福彩资金使用管理,打造阳光福彩、公益福彩、责任福彩,提升福利彩票良好形象,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

  十、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

  34.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如期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基础性研究,明确“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目标要求、政策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完成《韶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韶关民政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35.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坚持“立法、施法、执法、普法”并重,不断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党内法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深入开展民政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更好服务民政决策。

  36.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韶关市贯彻落实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37.深化民政基础建设。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行政许可及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实现“全市通办”和“一窗办理”。加强公文流转和审核、保密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创文巩卫、禁毒等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检查和安全责任落实,建立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探索试点邀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各民政福利场所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推进督查工作方法创新。加大民政工作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风险。加强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资产管理和项目监管。

  十一、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38.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加强政治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面”的鲜明导向,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做工作想问题要首先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扎实做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工作。

  39.夯实组织基础,着力提升组织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韶关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通过持续深化开展好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双周讲坛”等一系列活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健全党建工作机制,选优配强党务干部,督促各党支部履行好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40.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监委相关会议精神,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强化财务监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在直属单位落地生根。

  41.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和使用,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继续推进全市民-政系统“大学习”“大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各级各类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转观念、抓作风、明目标、强责任、防风险,促落实,深化全市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和“治理庸懒散,提升执行力”专项行动,落实“专精细实”工作标准。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挖掘和宣传民政系统先进人物和事迹,增强干部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归属感,争做新时代人民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