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2016年12月完成阶段性工作,责任领导:胡建文)
2.做好迎接省政府对市政府“十二五”殡葬事业发展目标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2016年5月完成,责任领导:赖启新)
3.按省、市政府要求继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2016年12月完成,责任领导:胡建文)
4.解决市辖浈江、武江两区30个不达标社区公共服务用房;(2016年9月完成,责任领导:张瑞兰)
5.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在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服务等方面的资金投入。(2016年12月完成,责任领导:赖启新)
6.开展第七届韶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2016年7月完成,责任领导:胡建文)
7.做好双拥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2016年12月完成,责任领导:张占斌)
8.起草编制《韶关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5月完成,责任领导:赖启新)
9.牵头起草《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年12月完成,责任领导:胡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