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局机关转职能、转作风,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17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问题为导向,坚持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全面评与重点评相结合,紧密结合工业和信息化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敢于正视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有力的整改,切实改进政风行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机制和着眼治本的预防机制,促使全市经信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努力树立经信部门新形象。
三、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以及抓落实的情况;
(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三)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集中梳理和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本单位本系统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自评的情况;
(四)办理群众在“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中反映的问题,以及行评组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
(五)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四、评议方式及措施
201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4月1日起至12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筹划和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
1、学习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要求、任务和目标。
2、明确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具体承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
3、制定本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政风行风评议征求意见表或调查问卷。
4、在本单位网站开辟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做好通过网络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的准备工作。
5、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并通过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6、结合“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根据2016年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突出问题整改表,明确整改目标,公开整改承诺,方便干部群众对照评议。
7、向社会公布政风行风评议内容和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畅通监督渠道。
8、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营造政风行风评议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参与面和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9、召开内部自评工作会议,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群众对自身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
(二)查找问题和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1、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通过网络问政平台、韶关民声网、市“民声热线”节目、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等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3、对微信测评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和跟踪回访。
4、汇总分析各种途径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找准存在的问题。
5、被评议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整改。
6、对群众举报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
7、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被评单位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狠抓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效率高、服务质量优。
8、建章立制。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监管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问题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外部推动向自我行动转变,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在政风行风评议过程中,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突出作风问题进行查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纠正、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