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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经信局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相关政策措施解读

时间:2017-12-28 11:29: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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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市政府发布《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现将涉及经信部门的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售电侧改革
    (一)发展背景。省扩大直购电试点工作从2013年8月正式启动,当时我市的韶关电厂和坪石B厂为扩大试点后第一批电力生产企业参与直购电,同年,我市4家用电大企业也首先取得省电力大用户资质。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直接交易市场机制,逐年扩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广东省内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用户侧的准入门槛与市场交易规模相匹配,逐年降低。
    (三)电力用户准入条件
    一是工业园区内企业。对工业园区内企业不限制年用电量,均可开展直购电业务;
    二是对园外企业: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压延加工;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中在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气等,符合条件的工商业物业管理企业等等。要求年用电量达1500万千瓦时。
    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开展直购电业务,需要按要求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奖励。
    2015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2016年6月,省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16〕58号),两个文件都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省政府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其中第六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出2017—2020年省财政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三项奖补措施:一是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二是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三是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 的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民营企业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申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奖补资金。一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二是经营范围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属于实体经济领域,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不在支持范围。三是2016年7月1日以来,在境内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新三板挂牌或通过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其中,省财政今年支持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奖补条件的民营企业。2017年7月1日以后符合奖补条件的民营企业,将在今后年度安排奖补。目前省经信委正按照粤府〔2017〕90号文件的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奖补措施的申报细则并按程序报批,待程序完成后,省经信委将立即把有关情况在委公众网站公布。
    为鼓励企业上市,我市出台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措施的通知》(韶府[2016]8号)文件,对我市企业上市出台了六个方面的鼓励措施。如在资金扶持方面,对企业在深、沪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且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在韶关辖区内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融资额在5亿以上(含5亿元),给予企业300万元的资金扶持;融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5亿元以下,给予企业200万元的资金扶持;融资额在1亿元以下,给予企业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在资金扶持方面,省的扶持资金与市的扶持资金可叠加,双方不相互影响。
    (二)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2017年4月2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外汇局等7部委联合印发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9年)》,我省相关部门联合转发并组织贯彻落实。
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对于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手段,是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融资平台,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对帮助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企业择优进行支持,不断扩大全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
    (三)支持中小微融资政策性(再)担保机构建设。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问题,2015年4月,朱小丹省长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出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政策措施,通过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更好地撬动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中小微企业。2015年7月,省政府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重点从平台建设、政府基金支持、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等增信支撑、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政府服务等七大方面提出18条政策措施。
支持各地组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出资控股或参股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以股权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全省统一的政策性担保体系。鼓励各地安排专项资金建立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多层次的分险和增信服务,提升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作用。
    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设工业大数据平台
    (一)广东省工业大数据平台的功能定位。
    旨在建成以企业为核心、产业为主线、多方合作、多级联运、共建共享的工业数据平台,汇聚与工业相关的各部门数据,加强数据分析挖掘,为工业经济和重点领域的监测预警、关联分析、评价诊断、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撑,同时成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二)广东省工业大数据平台今后工作方向。
    一是整合委内数据资源。借助全省统一的云平台和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基于“阳光政务”建设统筹全委业务系统,推动委内数据资源整合,梳理数据需求和数据资源,编制数据需求清单和资源清单,形成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数据采集更新机制,建设数据填报采集平台,构建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业务重要节点数据和结果数据的归集分发、统计分析,以及数据统一集中存储和开发利用。
    二是汇聚涉及工业数据。汇聚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涉及宏观经济运行和工业企业的数据,注重互联网数据挖掘,采集或汇聚广东各类工业产业、行业、企业、技术、产品和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据;同时,收集全国和周边区域相关数据、国内外行业数据,扎实开展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实现不同来源数据标准统一,从而为基于产业大数据的关联分析和应用奠定基础。
    三是在工业领域开展应用。构建工业经济运行、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等多个应用场景,为政府、市场主体提供决策支撑,全面提高大数据在政府治理和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水平。在工业经济运行方面主要是动态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预判发展趋势,有效应对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迫切问题。在重点产业方面主要是突出展现产业全貌,科学研判产业发展趋势,有效推进工业优化升级、提质增效。在生产力布局方面主要是全面掌握产业分布,及时跟踪产业转移,合理引导产业集聚,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有效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三)我市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思路。
    按照省经信委统筹规划工业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思路,省初步设想拟由省经信委统筹省、市、县三级平台系统的统一开发和部署,各地市、县区主动积极配合平台建设与使用。我市主动积极配合省开展需求调研、软件部署和应用。该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企业多,需要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共同把平台建设好、应用好,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工业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实现各部门涉企工业数据的归集和共享,并向企业开放相关数据。
    四、培育万亿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
    2014年8月以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2015-2017年预计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左右,累计完成投资约4400亿元,总量超过前10年的总和,年均增长31%左右。经过三年来的努力,珠西地区成为全国重要的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和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集聚地,获批成为全国首批“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成为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亮点。2017-2020年,我省将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工作母机类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业领跑全国,推动珠江西岸迈入全球制造业阵营第二梯队,将珠江西岸地区打造成装备制造业产值2万亿元、具有世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创造新示范、树立新标杆。
    (一)支持产业方向。
    一是做大做强三个产业,包括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和新能源汽车。二是布局优化三个产业,包括高端海工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和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三是做精做优三个产业,包括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和高端医疗装备。
    (二)支持方式
    省正在研究制定更大力度、更有针对性的新一轮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省财政2018-2020年安排不少于100亿元,以股权投资、事后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创新发展。对经省认定进行重点支持和培育的万亿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项目,市本级财政根据省的扶持额度给予配套支持,加快推进珠西产业带建设。
    五、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2017-2020年省财政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省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一直以来,我市都力促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并积极贯彻落实我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特别在2015-2016年,我市工业在技术改造方面通过股权投资、普惠性事后奖补、设备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基金等各类扶持方式,争取省、市技改扶持财政专项资金5亿多元支持近百家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及转型升级,其中重点支持韶钢集团、东阳光集团、韶能集团、韶关比亚迪、顺昌布厂等大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提升了企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企业效益也明显提高。
    未来,我市将继续积极争取省、市财政各类资金扶持,大力促进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
    在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方面,奖励政策主要是:
    (一)从2015年起,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年内,按企业技术改造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县级分成部分的4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
    (二)企业技术改造后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以企业技术改造后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相对于基数的增加部份为依据。
    (三)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前一年主体税种税收额为基数。
    (四)原定政策期限为2015-2017年,最新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
    自2015年贯彻执行省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以来,我市通过省、市、县区大力宣贯政策,制定韶关市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措施,省、市、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协调一致,共同配合开展并顺利完成了2016年、2017年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工作,惠及39家技改企业,省市县三级税收返还15000万元。根据省的最新要求,我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于2016年技改项目完工)的工业企业,可与辖区内经信部门提出申请,抓紧申报并享受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