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3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2〕13号)等文件规定,拟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资金(第一批)分配到乐昌市沃府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2个符合政策条件的已入库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至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韶关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共建)资金(第一批)分配计划.xls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0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萌,电话:888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