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要求。企业按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通知》要求向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有关书面申报材料须加该企业公章(一式五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通知》附件中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等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二、申报时间。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出具初审意见,并于11月3日前按附件表格汇总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一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 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 王振宇,0751-8881221;市发改局 张武峰,8899093;市科技局 程前进,8775665;市生态环境局 何志先,877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