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2〕1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参考产品(技术)申报
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术)推广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17﹞102号,见附件2)要求,于2022年10月10日前过网上申报系统(https://applyidsm.miit.gov.cn)进行产品(技术)申报,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局,我局按要求审核后上报。
二、开展示范企业(园区)申报相关工作
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工信厅运行﹝2019﹞145号,见附件3)登录https://applyidsm.miit.gov.cn完成企业(园区)自评价,通过自评价的单位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示范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局,我局按要求审核后上报。
组织本地区当年名单内示范企业(园区)于2023年1月5日前按年度填写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情况表(附件4)报我送我局。
附件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pdf
附件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术)推广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17〕102号).pdf
附件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19]145号).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6日
(联系人:刘璐,888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