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人员),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和重点关注地区(有关地区根据疫情变化进行调整)旅居史人员。
2.35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3.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
5.粤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6.有发热、干咳等新冠疑似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人员。
7.未能提供考试前2天内(48小时)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者。
8.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9.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考生要提前了解我省及我市防控政策,本省考生考试前非必要不出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我省及我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我省及我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 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 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 1 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卫生防疫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公告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两份承诺书将现场提供,现场签名)。
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一: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二: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