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政策法规

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备案制度

时间:2009-08-05 08:58:59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加强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管理,全面掌握机关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登记。在全面实行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设立群众意见登记簿、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会务记录簿等,形成工作记录材料,重要事情及时通报。
二、健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各种制度汇编成《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管理手册》,作为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管理的依据和工作考核依据,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三、建立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局办公室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办事指南和制度、群众投诉和群众意见综合、工作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行风测评情况、办事备案资料等进行定期收集整理,归档存查。
 
○○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