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检验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场所设立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意见箱,对外公布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投诉电话(8881577)以及市政府行政投诉处理中心投诉电话(8884574),多渠道广泛征求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二、跟踪落实,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落实跟踪整改措施,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及时反馈,公开答复。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市政府网站、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四、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反馈工作,由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