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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015年审批事项减70%

时间:2013-08-16 10:10:00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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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2015年审批事项减70%

——解读《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日前,《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分类改革目录(暂行)》经省政府同意已印发实施,相关4个配套文件正由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执行。《改革方案》指出,本次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就是要着力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形成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格局,让企业成为真正的投资主体,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本次改革是企业投资管理体制上的一次全新尝试和探索,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是一次系统性、全流程的改革。共有三大亮点:

首先是省管项目:“核准”→“备案”,即取消省管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改为备案制,属改革的最大亮点。除需报国家核准的项目外,将我省核准权限内的28类项目进行分类改革,其中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企业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原则上按项目所属地在县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区域项目在上一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推行网上在线备案。

其次是审批流程:“串联”→“并联”,即减少前置审批,将项目的审批流程由“串联”改为各审批部门“并联”同步办理,这将大大缩短审批时间。改革内容涉及现行企业投资管理的主要行政审批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国土、环保、建设、规划等20多个部门40多个审批事项,涵盖立项阶段、报建阶段和竣工阶段等项目建设管理全流程,要求各个部门精简手续,优化流程,网上办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再次是企业服务体制:实现指导、服务和监管“三位一体”。即公平公正配置资源,将具有一定投资回报的公共事业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投资主体。引入社会组织协同管理,在项目的报建和验收环节,通过设立具有专门职能的法定机构审查,与行政部门审查并行,由企业自主选择。《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改善政府服务,设定企业投资政务服务机构,为企业无偿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以“宽进严出”为导向,推动政府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改革方案》部署,认真梳理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在2013年6月之前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后,力争到2015年,审批事项压减70%左右,项目办理时限总体缩短50%左右,实现地级市以上投资审批和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

《改革方案》具体包括十二项内容:

一是取消省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将我省核准权限内的28类项目进行分类改革,其中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具有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改为竞争性配置。

二是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简化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备案手续,推行网上在线备案,减少自由裁量权。

三是建立高效便捷的“并联”办理流程,项目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全部改为同步“并联”办理。

四是对交通、能源、城建、社会事业等涉及公共资源的领域项目,实行竞争性配置。

五是强化规划体系的指引作用,加强各类专项规划在产业政策、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衔接。

六是优化用地审批流程。

七是简化项目规划报批手续。

八是改进环评制度。

九是改革各类报建及验收事项管理,建立行政部门审查与法定机构审查两种审查方式并行的模式。

十是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管理。

十一是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二是健全“指导、服务、监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企业投资项目事前咨询制度。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