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粤东西北 确立发展大计
——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
近期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吹响了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实现跨越式振兴发展的冲锋号,对韶关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意义重大。《决定》力度大,亮点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是事关广东全局发展的大战略。这是第一次提出把粤东西北培育成全省又一个新的增长极。《决定》提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既是欠发达地区跨越发展的需要,又是珠三角地区提升经济发展竞争力的选择。
第二,《决定》提出实现两个总目标。第一个是十八大提出的全局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GD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两个翻番。第二个目标是到2020年粤东西北12个市的人均GDP必须达到或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
第三,着重明确了三大责任。一是提出了粤东西北地区的主体责任;二是强调了珠三角对口帮扶责任,是为了促进其自身更好地升级发展;三是提出了省直部门也要负起支持指导的责任,这是过去没有过的创新。
第四,创造性地提出三大抓手。一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三是12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这三大抓手是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
第五,要实现四大新突破。一是要促进整个粤东西北地区经济跨越发展,特别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缩短发展的时空距离;二是推动绿色发展,强调绝不走珠三角发展的老路,要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统一;三是强调推进社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改革开放,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激发全社会的发展活力。
第六,要实施五大举措。从外向带动战略转向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中,一是内外联动,省内进行资金和项目的帮扶,粤东西北自身配合发展;二是营造环境,从软、硬环境两方面,营造宜居、宜业、宜发展的粤东西北新环境;三是壮大经济,一方面“靠重大项目”,另一方面“扶民营经济”;四是提升民生,通过省内财政转移支付、大项目的植入与民营经济的发展,使粤东西北自身形成造血功能;五是共同幸福,通过资金和政策的帮助,努力促进粤东西北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让粤东西北和珠三角的老百姓共同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第七,提出了六大支持方式。其中在财政支持方面就有三个创新点,一是扩大一般性的转移支付,减少专项性的转移支付;二是财政资金通过股权投入的方式形成政府性资产的滚动发展;三是通过财政与金融手段相配合来撬动民间资金。除此之外,在金融、税收、用地、人才支持和廉政作风方面,都有多种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