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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党内例行公开制度

时间:2011-12-08 16:46:59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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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务公开目录提纲要求公开的内容和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及廉政风险点各项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一、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本着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稳定、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的原则,做到能公开的就最大程度公开。具体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中心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局党组关于发改工作的重大决策;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挂钩联系基层制度落实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举措、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体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计划安排等。

3、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竞争上岗、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4、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情况;落实《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涉及财务审计、执行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等情况;查处违纪党员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等。

5、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6、服务群众方面。主要包括:党员和群众联系点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接待群众来访,排查化解矛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情况。

7、其它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等。

二、公开形式

根据工作实际和公开内容,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1、栏板公开。在办公大楼大厅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监督。

2、网站公开。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进行公开,在市发改局网站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利用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3、会议文件。适宜党内公开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意见征求会等以会议形式公开;通过印发党内文件、简报、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

4、媒体公开。公开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适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专题报道等形式进行公开。需要在发改系统公开的事项通过市发改局网站、《韶关发改信息》公开,也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公开。

5、根据实际情况创建其它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根据党内法规、制度的规定和公开内容的特点,公开的时间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组合。

1、组织设置、领导干部分工、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党员民主评议等稳定性较强的内容,要长期公开;

2、民主生活会、党员参加党内主题活动、“三会一课”等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

3、党员发展、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党代表选举及党组织的重大决策等时间上不确定的内容一般即时公开。  

4、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局分类指导编制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局机关党委负责制定市发改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局党务公开办负责制定市发改局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直属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各党组织应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党务公开的内容要定期或即时更新维护,确保党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

4、归档管理。各党组织对所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设立台账和日常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