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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1-10-27 16:48:59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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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市委办[2011]4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实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促进我局党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发展和改革工作上新台阶,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韶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基本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务公开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党员广泛参与党内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公开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公开形式简便、实用,确保公开的及时性、经常性和有效性。(4)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结合政务公开,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底前,建立局党务公开领导机构,形成基本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党务公开。2012年底前,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工作格局更加务实,党务公开工作内容规范、形式规范、程序规范、监督规范。

2011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1)建立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依据党章规定的党组织职能任务,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党务公开内容,制定本局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2)建立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制度办法。建立和健全党组织内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考评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使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3)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载体。围绕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党员意见表达便捷的要求,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本局网站、板报专栏、对内对外公示栏、党员手机短信群等载体,有效开展党务公开。(4)有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进一步畅通党组织和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沟通联系渠道,使党员、干部职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让广大党员、群众直接感受到党务公开带来的明显变化,使全体党员对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公开内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2)完善党组权力运行程序情况;(3)党组织制发的重要文件、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及完成情况;(4)本局党建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5)重大事件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2)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4)有关主题教育集中活动开展情况等;(5)理论研究、理论学习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1)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2)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3)支部联建和结对帮扶工作情况;(4)公开承诺事项及落实情况;(5)党费收缴、登记情况;(6)党组织工作创新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2)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3)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4)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情况;(5)“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1)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2)拟提拔干部基本信息公示;(3)干部管理的规章制度;(4)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5)党外人士的培养和实职安排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3)党内监督实施情况;(4)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情况;(5)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情况;(6)查处违纪党员情况;(7)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7、联系和服务群众。(1)党员和群众联系点工作情况;(2)党员领导干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接待群众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情况;(3)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情况。

8、其它公开事项。(1)人才公开、培训和使用工作相关政策、措施;(2)各级党代表名单;(3)其它应公开的事项和依申请可以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方式方法

1、公开范围。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均应向党员公开;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市委公开办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报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开并作出说明。

2、公开方式。党务公开一般面向本局全体党员。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局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及时向本局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党内公开的方式:会议、文件、简报、公示栏等;党外公开的方式:公开栏、板报专栏、局网站、报刊等。(1)栏板公开。适宜对本局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的事项,充分利用局的对内对外公开栏和板报专栏及时公开。(2)会议公开。适宜对本局党内外公开的事项,通过召开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工作会等及时向党员和干部群众通报情况。适宜对社会公开的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3)媒体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性工作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4)网站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通过局网站或在市党务公开信息栏进行公开。

3、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按照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确定公开时限。(1)长期公开。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必须及时更新。(2)定期公开。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3)分期公开。凡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4)即时公开。凡临时性工作,如创先争优推荐(推选)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随时公开。

4、公开程序。(1)制定目录。根据本局职责范围和须公开的内容制定公开目录,包括事项的运作程序和结果,以及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限。(2)实施公开。将拟公开的具体方案(目录)报市直属工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电话、意见箱、来信来访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做好归档管理。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建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符合本局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召开动员会议,动员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实行党务公开的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

2、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报市直属工委党务公开办公室审定。整合本局各类公开载体,搭建公开平台,完善公开程序,依照程序实施党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党务公开顺利开展。

3、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认真总结分析本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搞好自行检查,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检查党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以及党内重大情况通报制度,以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同时,认真整理和归档党务公开有关信息资料,形成综合材料,以备接受上级检查和考评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抓实。要明确党务公开责任,抓好责任落实,局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成员要切实负起各自职责,相关科室也要认真承担应尽责任,全力推动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2、加强协调配合。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任务繁重,我们务必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局纪检组和人事监察科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要善于把握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要勇于实践,讲求实效,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规范运行程序、公开手段、监督渠道,探索出一套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以党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进一步推动党组织的全面建设,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发展和改革工作再创新局面。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