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机关党建

关于落实《韶关市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1-04-21 11:36:00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信息索取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产生日期

公开类型

0201-43-2010-000440

关于落实《韶关市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任务》的通知

2011-4-19

主动公开


韶市发改〔2011〕23号

关于落实《韶关市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任务》的通知

各班子成员、市重点办、局各有关科室:

根据韶关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韶党廉发[2011]1号)文精神,现将我局牵头负责的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局的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一岗双责”,切实履行职责。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五个一”制度。与市分解由我局牵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按照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及目标要求,结合实际,纳入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检查督促和工作汇报,每半年自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由责任科室书面材料报局人事监察科,以便汇总向市纪委报告。

二、增强协作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科室在开展工作中需要协办科室或有关单位配合的,应主动与协办科室或有关单位以及市纪委有关协调室联系,各协办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牵头任务完成好。

三、强化问责机制,完善责任体系。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落实问责机制,切实防止只注重形式不注重效果,思想不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强的现象。对工作不力,表面应付,牵头工作成效不明显,经上级检查不合格的,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市发改局落实《韶关市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

目标和要求

市责任领导

局责任领导

局责任科室

局协办科室

市纪委

协调室

1

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孔云龙

王碧安

投资科

重点办

稽察办

执法室

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协助搞好代建局的组建工作

王碧安

稽察办

投资科

社发科

2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

把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统一交易市场;探索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和宅基地交易、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

陈向新

阮龙德

招投标科

社发科

投资科

执法室综合室

3

大力推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方式和资格后审制度,促进国有资产增值; 

陈向新

王碧安

投资科

社发科

招投标科

稽察办

执法室综合室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