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直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韶关市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住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和市接待办于2024年2月27日对我市2023年市直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进行评价验收,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中共韶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等14家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被评为2023年节约型机关单位。现授予“节约型机关单位”称号。
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十四五”时期充分发挥节约型机关对各级公共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开展学示范、创示范、当示范活动,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持续提升本单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提高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
附件:2023年韶关市市直节约型机关名单
2023年韶关市市直节约型机关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