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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20 15:14: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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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我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员自学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持续发力。一是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今年以来,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进行高频次的理论学习,共学习18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视察广东等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重点学习和专题辅导。组织局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等学习资料,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觉悟。邀请南岭干部学院老师讲授“如何学好用好《习近平著作选读》”。开展专题学习。市宣讲团成员,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韶关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题开展授课,传达学习最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发改部门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将法治建设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步推进。把法治韶关建设工作列入《韶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将经济社会工作和法治政府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推进法治韶关建设。将韶关市公安监管中心及配套市政工程项目、翁源县监管项目等一批法治建设项目列入2023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在用地、资金支持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

  (二)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依法行政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分析研究,谋划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标准建设全市产业有序转移承接“1+6”平台、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经济政策研究,及时制定出台政策举措,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二是狠抓项目投资,激发经济增长动力。精心谋划储备一批对经济全局有系统性、战略性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强项目监测督导,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是聚齐要素支撑,推进节点数据中心建设将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与新能源产业发展同步结合,推动中电鹰硕、电信等一批数据集群项目动工建设。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任务直接督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带头自觉接受纪委、人大、媒体、群众等监督。全局干部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为统筹推进发展改革工作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二)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局党组书记带领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3年)》,并要求班子成员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法治建设工作中去。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认真学习《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韶关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韶法治委〔2023〕3号),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内容列入局党组会议议题,党组书记亲自部署研究,组织各科室对标开展整改提升工作,全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要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价格、重大决策事项经党组会议等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开展法律顾问审查120余次。认真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开展20次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程序,对《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开展了修订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及时开展财政预算、党政工作动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我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组织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韶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2.0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各类培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优秀率90%以上。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推广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理。

  (六)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各科室、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完善局内部监督,把市发改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廉政党课教育活动和廉政基地参观教育活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3年度,我局无涉及行政诉讼案件。

  (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参加韶关市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结合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组织市、县两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宣传推广粮食政策、法规。以“2023年节能宣传周”为契机,通过“菜单式”“立体式”“引领式”“联动式”四式普法的方式,宣传了节约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局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统筹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一是开展优化提升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了《韶关市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方案》,聚焦全面提升市场环境、要素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谋划实施121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为推动韶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东莞市共同研究制定了《东莞对口帮扶韶关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9大帮扶行动,对标提升重要量化指标,推动办事标准和服务质效与珠三角接轨。三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前往广州开发区、湖南省郴州市、江苏省昆山市开展学习考察,了解三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形成调研报告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拓宽思路。四是开展满意度调查。委托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对10个县(市、区)开展了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形成了《韶关市市场主体满意度报告》,各县(市、区)对照问题清单开展了整改提升。

  (二)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贯彻落实省社会信用条例、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切实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目前我市已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59个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二是夯实信用建设平台和数据基础。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形成全面覆盖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三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创新制定“信易+”守信激励政策,目前已推开“信易游”“信易+消费”等20个领域的应用。四是推动创建省信用示范县。目前,韶关市已有5个县(市、区)的建设省信用县工作方案已通过省发改委备案,乳源瑶族自治县被评为“广东省信用县建设(专项类)首批示范单位”。五是定期召开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今年共召开了4次发布会,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在诚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推进我市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一是建立了破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工作机制,畅通投诉渠道,面向全市市场主体公开征集有关市场准入领域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未收到问题线索。二是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对照国家发改委归集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开展了2期排查工作,未发现有类似案例。三是开展招标投标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完成了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建立了投诉线索处理机制。

  (四)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并积极处理“12345热线”,今年以来,我局共处理平台投诉件33件,全部做到按期回复。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对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机关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信访、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工作机制的通知》(韶发改投资〔2023〕16号),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工作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努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2023年全市油气长输管道、成品油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产等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事故。扎实做好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19个重大项目稳评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

  (一)未能实现全市“双公示”数据错误率、迟报率、瞒报率“三清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未落实专岗专人报送数据。部分单位多岗多人负责报送“双公示”信息,未明确牵头部门,负责数据报送人员变动频繁,平台操作不够熟练,责任心不强,数据填报不够严谨。二是未及时填报“双公示”信息。通过数据比对,部分单位对“双公示”政策理解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数据”的要求,存在“攒件”报送、录入不及时的现象。三是个别单位对“双公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细不实,未能利用数据补报“窗口期”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二)部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党员干部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本行业本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够全面系统,未能全面深刻理解自身岗位责任与义务,从而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良性开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推进使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使用中,对新方式还存在畏难情绪,在平台办理案件还不够自觉、熟练。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业务培训。通过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讲座、“双周讲坛”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法治培训,加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执法人员对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使用。

  (二)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研究制定2024年优化提升方案。深化与东莞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关系,对标提升重要量化指标,推动办事标准和服务质效与“双区”接轨。积极参加省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优。

  (三)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市信用办将认真履行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职能,抓好国家信用政策贯彻落实,从信用数据归集、信用监管、承诺审批、失信整治等多个方面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深入推进普法宣传。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加强《政府投资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发展改革业务领域重要法规及应知应会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五)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