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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3-07-17 16:51:17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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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910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拟新增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序号

拟新增定点单位名称

承担任务

1

新丰县丰润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广客隆购物中心

广东省城乡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

2

仁化县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城乡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

3

韶关市万润商贸责任有限公司万润惠民广场

广东省城乡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

联系科室:韶关市价格认证中心

联系(传真)电话:8899202

电子邮箱:SGPCC@163.COM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7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