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军粮供应中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政府储备粮食(含油,下同)质量安全,强化政策性粮食收(采)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压实企业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及《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我局参照省级储备粮食出入库必检项目,制定了《韶关市市级储备粮食收(采)购入库验收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详见附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韶关市市级储备粮食收(采)购入库验收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
韶关市市级储备粮食收(采)购入库验收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
一、入库验收必检项目
(一)常规质量指标
稻谷:色泽气味、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含量、水分含量、黄粒米含量;
小麦: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率、杂质总量、水分;
玉米: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率总量、生霉粒含量、杂质、水分;
大米:色泽气味、碎米总量、小碎米含量、加工精度、不完善粒含量、水分含量、杂质总量、黄粒米含量;
食用植物油:色泽、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
(二)储存品质指标
稻谷: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
小麦:色泽气味、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值;
玉米: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
(三)主要食品安全指标
稻谷:镉;
小麦: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
玉米: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
大米:镉、铅、黄曲霉毒素B1;
食用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
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
(一)稻谷、小麦、玉米、大米、食用植物油常规质量指标以及主要食品安全指标与粮食收购入库时一致。
(二)在储存期间施用过储粮药剂且未满安全间隔期的,销售出库时应增加储粮药剂残留检验,检验结果超标的应暂缓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