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压实粮食安全管理责任,根据近几年出台的《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的储备粮仓储、质量等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2007年印发的《韶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韶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9月15日至9月23日通过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