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能源(韶关曲江)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恳请核准韶关市曲江区天然气利用项目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曲江区天然气利用改革,加快曲江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使广大企业和居民早日用上便宜、便捷、安全的管道天然气,同意建设韶关市曲江区天然气利用项目,该项目统一代码为:2206-440205-04-01-173385。
项目单位为粤北能源(韶关曲江)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为韶关市曲江区,起点位于粤北天然气主干管网韶关-广州干线项目曲江分输站,终点位于曲江高-中压调压站(曲江中学东南侧,京广铁路西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燃气管道长度为10.8公里,其中曲江分输站-曲江门站高压燃气管道,起于粤北天然气主干管网韶关-广州干线项目曲江分输站,止于曲江门站,线路全长约1.3公里,设计压力4.0兆帕,设计管径323.9毫米。曲江门站-曲江高-中压调压站燃气管道,起于曲江门站,止于曲江高-中压调压站,线路全长约9.5公里,设计压力2.5兆帕,设计管径323.9毫米。设计输气能力为5.0亿方/年。共设置2座站场(新建曲江门站及曲江高中压调压站),1座阀室。
四、项目总投资为5691.99万元,其中建安费2947.87万元。资金资本金为1138.4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的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其余的80%为商业银行贷款。
五、项目招标内容见附件《招投标核准意见》。
六、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承诺函、项目申请报告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粤北能源(韶关曲江)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粤北能源(韶关曲江)有限公司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