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雄市发改局、仁化县发改局、翁源县发改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区域协调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函〔2022〕369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238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请你们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20〕301号)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禁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挤占、截留或挪用,专款专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并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转发下达
本批计划中的对下项目,请有关县(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至项目单位,抄送本级财政部门,报我局备案。本批计划中的市本级项目,请市有关单位主动与市财政局衔接,切实做好有关预算资金用款申请工作。
三、强化项目监管和计划执行
根据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本批投资计划的项目均须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按照支出进度不低于时序进度、严格完成支出计划的工作要求,实行支出进度月度通报。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责任,督促各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和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计划并按照执行,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支出过程当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在每月底将当月前期费有关支出及进展情况表通过粤政易报送我局重点办陈宇宁账号。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2年区域协调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pdf
附件3:2022年区域协调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第一批)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2:韶关市2022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