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直单位: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推进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38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韶关市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韶发改联〔2021〕47号)文件要求,市发改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住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和市接待办于2021年1月18日对2021年我市市直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进行评价验收,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中共韶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等15家单位(名单详见附表)被评为2021年节约型机关单位。现授予“节约型机关单位”称号。
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十四五”时期充分发挥节约型机关对各级公共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开展学示范、创示范、当示范活动,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持续提升本单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提高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
附表:2021年韶关市市直节约型机关名单
韶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附表:
2021年韶关市市直节约型机关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