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新丰西南区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请示》、《关于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新丰西北区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按照规划新建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新丰西南区加油站。该加油站规划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流水号422#编码S27XXL-050#规划点。该规划点为《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调整韶关市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新丰西服务区加油站规划点的复函》(粤能油气函[2020]617号)批复同意调整加油站点。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规划新建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新丰西北区加油站。该加油站规划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流水号423#编码S27XXR-051#规划点。该规划点为《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调整韶关市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新丰西服务区加油站规划点的复函》(粤能油气函[2020]617号)批复同意调整加油站点。
请你公司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