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直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3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粤能新能〔2020〕62号)要求,市发改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住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和市接待办于2021年1月22日对2020年我市市直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进行评价验收,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韶关市财政局、韶关市商务局、韶关市统计局、韶关市金融工作局、韶关市接待办公室、中共韶关市委党史研究室、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和韶关市妇女联合会等11家单位被评为2020年节约型机关单位。现授予“节约型机关单位”称号。 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十四五”时期充分发挥节约型机关对各级公共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开展学示范、创示范、当示范活动,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持续提升本单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提高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 韶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