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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关系你我!(三)

时间:2020-04-14 14:01:04 来源:韶司在线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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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中央和省的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重点时间节点,省普法办在全省部署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活动,普及宣传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把普法工作做实、做到最基层,切实增强全民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树牢国家安全观。

这天起晚了的小陈

来到地铁站看到

人满为患的安检台时,

内心不禁吐槽:

“为什么查这么仔细,随便就好了啊!”

然而万万没想到,

排在他前面的人

在过安检时居然……

点击视频了解后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全国每年都会通过安检

查获大量易燃易爆物品、

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有效防止了各类危害的发生,

维护了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主动安检,共筑平安!


小李是某省植物研究中心的员工,

一天他来到植物研究中心副主任的办公室

汇报了进一步与某国实验室植被专家

落实合作的事情。

由于专家表示会提供技术支持,

王主任和小李都认为

这一次不错的跨国研讨机会,

然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我们应该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

提供相关情况,

帮助制止打击间谍行为,

履行一名公民

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我,

是一个优秀的间谍。

处事谨慎,

从来没有被发现过。

然而当我路过一个小区,

被小区保安用“枪”指着的时候……

点击视频了解后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不管你是体温异常,

还是行为异常,

在国家安全机关面前,

都无处可藏。

生命安全很重要,

国家安全也很重要!



为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于

4月11日-30日

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活动时间:4月11日-30日(共计20天)

二、奖品设置:优胜奖共计40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三、参赛规则: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于4月11日-30日,每日推送一题,共计20题,每隔5天抽奖一次,从前5天答对4道以上的网友中抽取1000名,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次抽奖后第二天公布前一轮获奖名单,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奖品。

四、参赛办法: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在手机下方子菜单“齐参与”中找到“4•15有奖竞答”进入答题页面即可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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