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便〔2018〕17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系统上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范围: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系统启用时间:2018年7月23日。
三、上线试运行实施步骤
(一)办理数字证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DCA)颁发的“机构(企业)业务数字证书”,用于评审专家抽取系统身份认证信息。
(二)学习专家抽取系统。采购代理机构登陆http://201.76.65.159/gdgpes/,以代理机构名录登记账户(机构负责人账号及密码)登陆系统后,点击“新专家库系统”模块,即可下载专家抽取系统操作手册及系统操作讲解视频。
(三)试点运行。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登陆系统抽取评审专家。
四、有关要求
(一)评审专家抽取系统正式启用后,原有评审专家库及专家抽取系统将停止使用。
(二)省级建立了“评审专家抽取系统交流QQ群”(686168317、731084101),用于抽取系统有关事项通知、交流、答疑,请各相关人员自行申请加入。
(三)在试运行过程中,系统操作相关问题请与系统开发公司(广州乐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蔡工,020-32057518-652。
韶关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