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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2010年度工作考核报告

时间:2011-11-02 00:00:00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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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量化实施细则>的通知》(韶财采购〔2005〕7号)、《关于继续实行绩效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钩办法的通知》(韶财采购〔2008〕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度考核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采购〔2010〕12号)的有关精神,2011年1月11日,由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抽派人员组成5人考核小组,对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下称市采购中心)2010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小组通过听取市采购中心的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抽取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一致认为市采购中心一年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政府采购招标任务。考核小组按照《韶关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量化实施细则》的考核内容对市采购中心2010年的工作进行了量化打分,详见《韶关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表》(附件1),考核总评分为93分,为优秀档次。市采购办将考核意见向市采购中心发出《征求意见函》后,市采购中心已于1月13日回复,《复函》中没有修改意见。现将考核小组对市采购中心2010年度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工作考核。标准分15分,考评得分13分)

(一)机构设置。(标准分2分,考评得分2分)

市采购中心成立于2003年10月24日,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助理1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局核拨,履行政府采购执行职能。行政上隶属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指导和监督。得2分。

(二)岗位设置。(标准分4分,考评得分4分)

市采购中心按照《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分段式”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内部分设采购一部、采购二部、监督部三个部门,较好地设置岗位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内部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制度。得4分。

(三)人员技能。(标准分3分,考评得分1分)

2010年,市采购中心在编人员共7名,从业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只有1人,未能达到50%。扣2分,得1分。

(四)业务培训。(标准分2分,考评得分2分)

2010年,市采购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省内、省外的采购中心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同时加强市县区两级的联动,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和共享。得2分。

(五)档案管理。(标准分4分,考评得分3.5分)

市采购中心建立了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设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存放有序、查阅方便,得3.5分。扣分原因:在制度汇编中,“2010年12月重新编制”错写成“2011年12月重新编制”,扣0.5分。

二、操作程序考核。(标准分35分,考评得分31.5分)

(一)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5分,考评得分4分)

市采购中心基本能够按照《韶关市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有关规定,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用类的政府采购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得4分。扣分原因:市采购中心在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采购10辆桑塔纳小轿车项目中(项目编号:SG10DY040),违反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扣1分。

(二)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7分,考评得分6分)

市采购中心编制招标文件遵守“尊重采购需求但不迎合”的原则,一年来对招标文件的有效质疑有两次。得6分。扣分原因:市采购中心在制作市高级技工学校手提电脑项目招标文件时受到供应商质疑并修改了招标文件,扣0.5分;市采购中心在韶关市气象局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工程项目中(项目编号:SG10GZ056),招标文件参数出错,扣0.5分。

(三)发布采购信息(标准分6分,考评得分5.5分)

市采购中心基本能及时准确公告各类采购信息,得5.5分。扣分原因:市采购中心在中山公园广场舞台灯光音响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编号:SG10TP008),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15:00”错写成“2008年12月29日下午15:00”,扣0.5分。

(四)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4分,考评得分4分)

市采购中心建立集中采购服务执行过程记录制度,促使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间和责任。得4分。

(五)公示采购结果(标准分6分,考评得分5分)

市采购中心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的中标结果基本能按时准确在韶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得5分。扣分原因:1月27日,市采购中心在公示市委大院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编号为SG09GZ063)中标结果时,预中标金额错写为798,840,000.00元(实为798,840.00元),扣1分。

(六)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3分,考评得分3分)

市采购中心能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时要求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得3分。

(七)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4分,考评得分3分)

采购资料基本能及时报市采购办备案,得3分。扣分原因:市采购中心的中标通知书有时没按规定及时送达市采购办备案,使市采购办对供应商的申款、付款、统计工作造成被动,扣1分。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标准分25分,考评得分25分)

(一)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4分,考评得分4分)

市采购中心在组织招标采购过程中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程序操作,在2010年考核期内无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的情况出现。得4分。

(二)工作效率(标准分6分,考评得分6分)

2010年,市采购中心工作效率较高,能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没有相关投诉。得6分。

 (三)工作效果(标准分9分,考评得分9分)

2010年,市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成效明显,资金节约率为11.6%,达到10%以上。据市采购办统计,2010年的有效投诉案件为0件。得9分。

(四)服务质量(标准分6分,考评得分6分)

根据市采购办印发并收回的《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情况来看,采购人及供应商对市采购中心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质疑答复的满意度分别达到100%、100%、97.5%。得6分。

四、廉洁自律考核(标准分15分,考评得分15分)

(一)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2分,考评得分2分)

市采购中心按照《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把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与完善内部操作程序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源头堵住商业贿赂行为发生的渠道,在中心内部形成了廉洁自律、警钟长鸣的良好环境。得2分。

(二)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13分,考评得分13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得13分。

五、报表统计情况(标准分10分,考评得分10分)

市采购中心能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工作,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较好地完成信息统计工作任务。得10分。

综上所述,市采购中心2010年度考评总分为93分,为优秀档次。

附件1:韶关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抄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审计局、采购中心


 

附件1:

韶关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表

 

                       填报日期:2011年1月11日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备注

基础工作考核

(15分)

机构设置

2

2

2

 

岗位设置

4

4

4

 

人员技能

3

1

1

 

业务培训

2

2

2

 

档案管理

4

4

3.5

 

操作程序考核

(35分)

执行采购方式

5

5

4

 

编制采购文件

7

6.5

6

 

发布采购信息

6

6

5.5

 

组织采购活动

4

4

4

 

公示采购结果

6

5

5

 

督促或组织签订

采购合同

3

3

3

 

采购资料备案

4

4

3

 

工作质量和业绩

考核

(25分)

遵纪守法情况

4

4

4

 

工作效率

6

6

6

 

工作效果

9

9

9

 

服务质量

6

6

6

 

廉洁自律考核

(15分)

廉洁自律制度

建设

2

2

2

 

廉洁自律表现

13

13

13

 

报表统计考核

(10分)

报表统计情况

10

10

10

 

总分

100

96.5

93

 

                                                     

考核小组成员:杜奇立、黄树全、邓丽红、李国雄、谭俊。

相关文件: